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3〕53号),我校开展申报工作,详情见附件。
注意事项
一、学校限报4项。部门可择优推荐不超过1项。申报成果须署名“77779193永利”,具体要求参照省通知。
二、材料要求:
1.部门审核的《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3份,统一用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高校、申报人、成果范围(参照受理成果范围填写)。
(1)著作类成果须提交原件2 本(套);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3份。
(2)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等)一式3份,统一用A4 纸复印(各部门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于每份《申报表》后一并装订。
3.部门审核的《第十三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3份。
4.部门签字盖章的《77779193永利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技处一点通邮箱。
三、部门审核汇总材料后于2023年11月28日11点前,将申报材料交至行政楼417,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卜老师 电话:0510-85010886(内线8886)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