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24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现开展省、市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名额分配
1.名额分配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省优秀毕业生 |
1 |
微电子学院 |
6 |
2 |
1 |
1 |
2 |
智能工程学院 |
9 |
3 |
2 |
1 |
3 |
汽车与智能交通学院 |
5 |
2 |
1 |
1 |
4 |
物联网工程学院 |
6 |
2 |
1 |
1 |
5 |
艺术设计学院 |
3 |
1 |
1 |
1 |
6 |
商学院 |
8 |
3 |
2 |
1 |
7 |
建筑工程学院 |
3 |
1 |
1 |
1 |
8 |
士官学院 |
1 |
1 |
0 |
1 |
9 |
校团学 |
0 |
4 |
0 |
0 |
合计 |
41 |
19 |
9 |
8 |
2.省、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拟在全校推选出60名优秀学生作为省、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名单。学生工作处通过召开专题学生工作会议,投票选出6名三好学生和7名优秀学生干部作为省级三好和优干推荐名单,其余同学作为市级三好、优干推荐名单。(由于2024年无锡市评优通知暂未下达,暂以2023年无锡市下达名额作为参考分配,名额若有变化,按最终省市分配总名额进行调整)
3.省、市级先进班集体
拟在全校推选省级先进班集体4个、市级先进班集体5个。学生工作处通过召开专题学生工作会议,投票选出4个班级为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其余班级作为市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由于2024年无锡市评优通知暂未下达,暂以2023年无锡市下达名额作为参考分配,名额若有变化,按最终省市分配总名额进行调整)
4.省级优秀毕业生
每个二级学院先推荐1个名额,学生工作处通过召开专题学生工作会议,进行差额评选,推荐4名省级优秀毕业生。
二、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1.工作要求
本次评选坚持“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
省(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基本要求: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同时,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三年内曾获得“江苏省三好学生”“无锡市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相应荣誉。
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基本要求: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基本要求,同时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同时,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三年内曾获得“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无锡市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相应荣誉。
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省(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三年内曾获得“江苏省先进班集体”“无锡市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相应荣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不低于1000字;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不低于1500字。
2.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宣传动员、评审推荐:4月3日——4月19日。各二级学院及时传达有关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严格推荐和审核程序,并于4月19日前将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级相关事迹材料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2)学校评审:4月23日(暂定),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最终评选省、市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并进行全校公示。
(3)上报:学生工作处于5月3日前将评选公示后的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和市教育局,并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申报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