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教育局团市委关于评选2024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锡教德发〔2024〕3号)相关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现开展市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名额分配
1.名额分配(分配时已扣减推荐省级奖项的人数)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1 |
微电子学院 |
5 |
2 |
0 |
2 |
智能工程学院 |
9 |
3 |
2 |
3 |
汽车与智能交通学院 |
4 |
1 |
1 |
4 |
物联网工程学院 |
6 |
2 |
0 |
5 |
艺术设计学院 |
3 |
0 |
1 |
6 |
商学院 |
8 |
3 |
1 |
7 |
建筑工程学院 |
4 |
0 |
0 |
8 |
士官学院 |
1 |
1 |
1 |
9 |
校团学 |
0 |
3 |
0 |
合计 |
40 |
15 |
6 |
1.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拟在全校推选出40名三好学生和15名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处通过召开专题学生工作会议,投票选出40名三好学生和15名优秀学生干部作为市级三好和优干推荐名单。
2.市级先进班集体
拟在全校推选市级先进班集体6个。学生工作处通过召开专题学生工作会议,投票选出6个班级为市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
二、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1.工作要求
本次评选坚持“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
省(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基本要求: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同时,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三年内曾获得“江苏省三好学生”“无锡市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相应荣誉。
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基本要求: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基本要求,同时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同时,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三年内曾获得“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无锡市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相应荣誉。
省(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三年内曾获得“江苏省先进班集体”“无锡市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相应荣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不低于1000字;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不低于1500字。
2.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宣传动员、评审推荐:4月24日——4月28日。各二级学院及时传达有关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严格推荐和审核程序,并于4月28日上午9点前将《2024年省、市级先进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及相关事迹材料上报至学生工作处。
(2)学校评审:4月29日上午,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最终评选省、市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并进行全校公示。
(3)上报:学生工作处于5月13日前将评选公示后的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和市教育局,并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申报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7日
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