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档案工作 > 正文

关于印发77779193永利 档案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

现将77779193永利档案工作相关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做好学院档案工作。

 

      附件:177779193永利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277779193永利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3. 77779193永利档案利用制度

         4. 77779193永利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此页无正文)

 

                        77779193永利

            20181116


附件1

77779193永利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档案库房是保存学院档案的重地,应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安全措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并实行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1.档案入库必须认真检查案卷质量,清点数目,并及时进行登记、上架或入库。

2.档案的存放要按密级和保管期限分别保管。对珍贵档案要专门保管。

3.库房内要安置温湿度记录仪,每天两次定时测记。并根据气候及温湿度情况,及时通风,或开、关去湿机。库房温湿度应控制在温度1424℃、相对湿度45%60%之间。

4.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严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电路和电器设备,及时消除隐患。

5.在档案柜、架置放驱虫防霉药剂,建立定期检查虫、霉制度。发现虫、霉及时处理。

6.库房内采用白炽灯照明、窗户应装防光窗帘、防止强光照射。

7.经常进行清扫,保持库房内清洁无尘。

8.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

9.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每学期结束前,要催回借出档案。

10.非档案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档案人员进出库房,要随手关好门窗、电灯。

11.每天下班前,应关闭库房的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附件2

77779193永利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为了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上级有关档案保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77779193永利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非档案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和工作室。

2.严格执行有关档案接收、管理和借阅制度。认真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3.凡属密级档案,登记编目时,必须在登记本备注栏内盖上“机密”、“绝密”字样,对密级档案,必须单独存放在保密室,专人管理。

4.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者;损毁、丢失学校档案者;违反规定泄密档案内容、并造成不良后果者,按《档案法》、《保密法》有关条款处罚。

5.阅档在学院阅档室,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将档案携带出档案室,不得随意复印、摘抄档案。

6.借阅密级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在保密室阅读。档案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和传播具有内部和保密性的档案内容。

7.需要销毁档案材料,必须经过鉴定,不准随意销毁档案。

8.节假日要加强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检查,并及时催回借出的档案材料。未上架入库的档案材料须放入箱柜内。

    9.任何档案的处理和销毁,必须经过鉴定,并报校领导批准,按《77779193永利档案鉴定销毁制度》进行办理。

 

 

附件3

77779193永利

档案利用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院档案在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档案利用率,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特制定本制度。

1.本院各二级单位因工作需要可利用学院各类档案,利用密级档案需经院领导批准。

2.本院师生员工持本人有效证件可利用开放档案,利用非开放档案,需经领导批准。

3.外单位组织持单位介绍信,办理有关手续,可利用开放档案;学院校友等个人持有效证件,办理有关手续,可利用开放档案。档案一律不外借。

4.利用档案可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也可直接到档案室。必须按要求申请、填写登记表,注明利用目的和要求。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者,档案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星期,过期尚需继续使用者,应办理续借手续。

5.档案室人员应及时催还借出的档案,同时检查归还的档案是否完整。

    6.利用者必须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和完整,不得转借、涂改、污损、撕页、增删和遗失,如发现上述情况,将依据《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4

77779193永利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鉴定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档案鉴定工作能够保证档案室藏的优化,保证向利用者提供优质服务。为了使档案鉴定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由学院综合档案室负责组织,综合档案室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订档案鉴定计划。各大类档案每3~5年进行一次档案价值鉴定,并相应修改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2. 对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要及时组织鉴定,编制销毁档案清册,由学院鉴定小组负责鉴定的具体工作。

3. 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院长、保密委员会、审计处、档案内容所涉及的业务部门负责鉴定的具体工作。

4. 档案鉴定小组采用逐卷逐件审查的直接鉴定法,以一个年度或一个项目的成套档案材料为基础,按照分工,进行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对到期的档案提出鉴定销毁意见。对保管期限已满,经鉴定尚需保留的档案,要填写延长保管期限的鉴定,并重新确定新的保管期限。

5. 确定销毁的档案,要逐卷逐件编制档案销毁清册,一式两份,并撰写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均须在鉴定销毁意见上签字,然后上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6. 凡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销毁的档案,在档案剔除后,要在账上注明“已销毁”,并标明清单的编号和销毁时间。

7. 销毁档案时,由综合档案室和审计处共同派员送造纸厂进行现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记录及有关文件材料存档(放入全宗卷)备查。

8. 鉴定工作结束后,档案部门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善后处理工作。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