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为加强对学校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自行采购行为,根据上级相关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制度规定,拟出台《二级部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组议事规则》两项制度,现发给各位征求意见。
感谢各位领导对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工作的大力支持!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组议事规则(0919修改稿).doc
二级部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0919修改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