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
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教党﹝2017﹞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高校要将大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高校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党组织书记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标准、完善制度,努力推进大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切实建强大学生党支部,优化大学生党支部设置,创新党支部工作方法,切实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大力加强大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大学生党支部书记,积极推动大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要认真抓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坚持“三公示三投票一答辩”,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要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强化大学生党员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实施高校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积极抓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贯彻执行,推动高校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各地、各高校贯彻执行中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报省委教育工委。
附件: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pdf
省委教育工委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