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促进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台湾先进的职业教育课程,体验境外高等教育教学方式和内容,拓展学生视野,提高学生交流沟通能力,感受台湾大学生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院将继续组织学生于2015年秋季赴台湾树德科技大学、明新科技大学研习交流,双方院校学分互认,学费予以优惠。请各院系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在境外学习1个学期,预计2015年9月-2016年1月
二、学习内容
根据报名学生所选专业和我院老师教学计划的安排,由学生、我院和台湾院校的专业老师共同确定课程。最低选课需超过18学分,最终需修满总学分15学分。学生可在台湾院校选考国际证照。所学课程的学分与我院互认(即回校后根据在台成绩,转换成我院该学期成绩)。
三、报名对象和名额
我院与台湾院校相对应专业的一年级、二年级在校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院系按专业进行推荐排名,全院研习交流学生总数不超过30名。
四、研习大学接受单位
1.台湾树德科技大学接受单位
树德科技大学接受研习单位
| 我院可申报院系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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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系所
| 专业
| 所属院系
|
资讯
学院
| 电脑与通讯系
| 软件技术
| 物联网系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台湾明新科技大学接受单位(无物联网系名额)
五、研习费用
学生交流期间费用由学生另行承担,1个学期须承担的费用大约如下:
1.树德科技大学研习费用
序号
| 项目
| 费用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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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币
| 换算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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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费
| NT$40,500
| 约8100元
|
|
2
| 住宿费
| NT$10,000
-NT$11,000
| 约2000元
-2200元
| 每间提供免费冷气点数600点
|
3
| 入台证照费、保险费(意外险)、活动费、健康检查费、门卡钥匙保证金等
| NT$2,650
| 约530元
| 代收代办,依实际支付金额收取
|
4
| 往返机票
|
| 约3000
| 票价因时间、人数波动
|
5
| 基本生活费
| NT$7,000元/月
| 约14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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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新科技大学研习费用
序号
| 项目
| 费用
| 备注
|
新台币
| 换算人民币
|
1
| 研习费
| NT$51,210- NT$44,617
(工学院学杂费NT$51,210;其他学院学杂费NT$44,617)
| 约10242元
-8923元
|
|
2
| 住宿费
| NT$12,000
| 约2400元
| 4人/房
|
NT$1,050
| 约210元
| 寝具费
|
NT$2,000
| 约400元
| 预收电费,多退少补
|
3
| 保险费、入台证办理费、电脑实习费、网路费、语言教室使用费等
| NT$2,965
| 约593元
| 代收代办,依实际支付金额收取
|
4
| 往返机票
|
| 约3000
| 票价因时间、人数波动
|
5
| 基本生活费
| NT$7,000元/月
| 约1400元∕月
|
|
研习交流期间,我院继续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教育工作,各院系做好研习交流学生的选课指导、学习辅导和学分转换,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关心学生在台的生活状况。学院按照规定正常收取相关费用,不需要保留宿舍的学生退还1学期住宿费。
六、奖学金
学院设立国(境)外交流奖学金,学生在台湾院校修满规定学分后,学院给予3000元/生的奖励。
七、办理程序
1.工作布置。合作与交流办、学工处、教科处和各院系明确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学工处、院系、各班级分别在学生工作例会、班主任会议、班会上进行布置,将相关信息传达到学生。(2015年4月30日前)
有意向的学生可向合作与交流办、教科处、学工处咨询相关情况。咨询电话:
李敏明老师85804253、13921299716
尤东升老师88260128、13921193939
吴海燕老师83296031、13961806662
2.报名审核。各院系组织有意向的学生报名,学生征得家长同意后填写“77779193永利学生国(境)外交流报名表”(附件1),院系进行初审并按专业进行推荐排名,填写“77779193永利学生国(境)外交流推荐表”(附件2);汇总到学工处,学工处会同合作与交流办、教科处对报名名单进行审核,报院长办公会批准。院长办公会根据赴台研习交流人数,确定是否需要派相关人员护送学生到台湾院校。(5月15日前)
3.准备材料。获批学生按台湾院校要求(附件5),填写、提交入学申请表、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必须以繁体中文填写)、最近6个月内半身正面脱帽照片电子版 (需符合境管局规格)、身份证扫描件等材料交院系负责老师;学生家长签署承诺书(附件3);教科处提供学生在学证明书等材料;学生缴交机票费用、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费用。院系将相关材料和费用收齐后交合作与交流办,由合作与交流办统一转交台湾院校,预订机票,多退少补。(5月29日前)
4.办理证件。台湾院校帮助办理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学生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湾通行证(正常情况需要15个工作日)。(2015年6月)
5.行前教育。合作与交流办、学工处组织研习交流学生行前教育。(暑假前)
6.抵台学习。根据台湾院校开学时间抵台学习,缴交相关费用。各院系指定专业老师指导学生选课,指定指导老师负责研习交流学生的沟通和管理。研习交流学生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研习情况,研习交流结束时撰写研习交流总结。(2015年9月-2016年1月,具体时间根据台湾院校安排)
7.学分转换。交流学生返校后将在台湾院校的学习成绩材料、相关国际证书、研习总结交院系,院系和教科处转换成我院该学期成绩。(2016年3月4日前)
8.颁发奖学金。修满15个学分的同学可按照《77779193永利学生国外(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附件4),申请“学生国外(境外)短期研习项目奖学金”。(2016年3月底前)
附件:
1.77779193永利2015年秋季学生国(境)外研习交流报名表
2.77779193永利学生国(境)外交流推荐表
3.77779193永利2015年秋季学生国(境)外研习交流家长承诺书
4.《77779193永利学生国外(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5.台湾院校相关研修资料
77779193永利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