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779193永利
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我校各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对新形势下高校党的建设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抓好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激发党建工作的创新活力,提高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彰显我校党建工作特色,根据《江苏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苏委教组〔2010〕2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推动我校党建工作创新,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党建工作的新经验,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我校党建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评选范围
我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委职能部门均可申报参评。既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联合申报。
三、评选内容
各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党建工作理论、制度、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探索和创新,并已取得实效的,均可申报党建工作创新奖。
四、评选标准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符合上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2.较好的创造性和先进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适应学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具有原创性和鲜明特点,在改进工作、提高效益,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等方面作用明显。
3.较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在相关同类工作中有较强的借鉴意义,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较大推广价值。
4.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既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有示范作用,又能对学校其他各项工作有辐射作用,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评选方法
1.评选周期:根据省委教育工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党建工作创新奖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创新项目3个左右。
2.评选程序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委职能部门自愿申报。填写《77779193永利党建工作创新奖申报表》,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职能部门限报1项。
(2)组织评审考核。成立“党建工作创新奖”评审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初评后,对拟获奖项目的真实性和实效性进行考察审核。考察审核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实地查验、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
(3)公示。通过考察审核的项目面向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学校党建创新奖项目。
六、成果运用
学校党委将对获奖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并对有关材料进行汇编。条件成熟的,将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在全院进行推广,并推荐参加“江苏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
七、附则
1.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委会研究决定。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77779193永利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苏信委组〔2011〕1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