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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评选无锡市第九届(2014—2015年度) 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6-05-17点击数:

关于组织参加评选无锡市第九届(2014—2015年度)

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无锡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评选无锡市第九届(2014—2015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锡科协学字〔2016〕32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参加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论文应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我院教师以第一作者(作者单位署名为“77779193永利”)在中文核心及国外相应期刊发表的自然科学和与自然科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的学术论文,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论文:

1、在国家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在国(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3、在区域性、省和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发表的论文;

4、在市、局级以上(含)内部刊物(须有市出版批准刊号)上刊登的论文。

不属于自然科学和与自然科学相关的交叉学科的论文不能申报,技术工作总结、毕业论文、专业著作、试验报告以及科普文章、资料汇编、考察报告等也不属于申报范畴。

注意:多人合作论文申报作者不得超过5人,署名次序应与论文发表时一致,超过5人的论文以课题组形式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并有现实或潜在应用价值的自然科学或应用技术类论文。

2、具有科学性、创新性、独创性和学术性,对无锡地区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一定指导性的论文。

3、能够指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及生产实践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并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内容填写完整《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附件一)并注明论文所属专业。

2、申报论文原件或复印件二份,参评论文已正式发表过的,需提交刊物封面和目录复印件;已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需提交会议论文汇编封面和目录或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等级应参照《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等级标准》(附件三)。申报参评特等奖、一等奖的论文需由2名本学科(专业)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并签署意见,推荐专家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或专家所在单位职称证明。

4、包含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

(二)报送办法

学院在老师申报的基础上按无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等级标准对组织申报论文初评,确定参评论文和参评等级,报送无锡市论文评选办公室

(三)专业分类

论文作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在报送的申报表封面右上角的“所属专业”栏中按以下八大专业分类勾选论文所属专业类别:

1、理学类(数学;力学;物理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

2、农业科学类(农学;林学;畜牧、兽医科学;水产学;食品科学技术等)

3、医药科学类(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军事医学与特种医学;药学;中医学与中药学;护理学;心理学等)

4、土木建筑(土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等)

5、机械电气(工程与技术科学;测绘科学技术;矿山工程技术;冶金工程技术;机械工程;动力与电气工程;能源科学技术;航空、航天科学技术;核科学技术等)

6、电子信息(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等)

7、化工材料(化学;化学工程;材料科学;纺织科学技术等)

8、综合(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技术;安全科学技术;管理学等)

(四)注意事项

1、论文原文(发表期刊、会议论文集、会议交流论文原稿等)的复印件只保留题目、关键词、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其它隐去不印。

2、申报论文须用中文撰写,如原论文为外文,需先译为中文方可申报。

3、已获无锡市级政府(部门)以上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受理申报。

4、手续不完善,未按规定填写具体推荐意见或过期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5、论文作者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6、论文申报不收任何费用。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老师将上述材料纸质稿于7月1日前交到行政楼207廖海老师处,同时报申报书的电子稿,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5871674/8116(内线)。

教学与科研处

20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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