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院内涵建设,及时总结和表彰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全院教师及其他与教学相关人员近3年来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律,在学院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学院内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4.申报成果应为2013年及以后取得。或2013年以前已有成果,但近年来有较大突破的,也可申报。
三、评选等级和名额
学院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2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表上应注明教学成果奖的申报等级。
2.每项成果主要完成部门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3.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材料主要包括:
(1)《77779193永利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
(3)教学成果及反映该成果水平的有价值的评价意见、证明材料;
(4)优秀教学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按院系部)。
请各部门各院系部认真准备上述材料,并由院系部负责人审核把关,确保真实科学,准确无误。切忌弄虚作假,否则一票否决。
(5)请各部门各系部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各一份报送至教学与科研处207室,同时发送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和教学成果总结报告的电子稿各一份。
联系人:廖海电话:85871674/8116
教学与科研处
2016.9.12
附件:1. 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 优秀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