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课表编排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排课过程中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关于教学任务的落实:因大多数实践课程和理论课程一起在课表子系统中编排,请各教学单位要同时落实理论课程和实训课程的教学任务,并注意教师工作量的合理分配,校内专任教师每学年的教学工作量上限为720课时,下限为360课时;校内兼课教师每学年的工作量上限为144课时。注意两学期的工作量分配要均衡。
2、 关于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排课顺序:先完成理论课程的教学任务,生成理论课程课表并基本调整到位;然后再做实践课程的教学任务、利用辅助编排做进课表;最后对总课表进行微调。各个教学单位如果有什么特殊要求,请和教务处倪文燕老师沟通解决。
3、 关于班级课表编排特殊情况说明:对课表编排有特殊说明的,请各教学单位在课表编排子系统---附加功能---录入课表备注信息中加以说明。例如:对实践课程排课时间等的说明。
4、 教室的分配和使用:原则上按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分配方案排课,各二级学院如果需要微调本部门的实验室资源请提前报备教务处倪文燕老师处。
5、 机房和实验室:学院公共机房原则上只安排《信息技术》及《信息技术考证辅导实训》教学,由物联网工程学院统筹公共机房资源,相应教学任务由各教学单位各自录入系统,如学院公共机房资源不够,由物联网工程学院和各二级学院协调使用各教学单位专业机房排课。因第2周周六、周日(3月9-10日)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注意第2周周五全天公共机房不要排课。各二级学院上机课、实验课等请安排到本部门的专业机房和专业实验室中进行,各二级学院的专业机房和专业实验室如果有所调整,请及时将有关变动信息上报教务处倪文燕老师处,由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调整。
6、教学 “周课时数” 和“实际总学时数”的设置:
下学期的教学环节共设置19周(扣除第19周考试周,实际授课周数为18周),在设置教学任务时,考虑课程合班、节假日放假等因素,可适当调整 “周课时数”,使得课表编排“实际总课时数”要略大于计划总课时数,尽量避免老师后期集中补课。
7、课时编排:
原则上按照《课表编排规程》执行,涉及到4节(3节)连排的请注意以下要求:
(1) 非实训教室原则上不进行四节(3节)连排;
(2) 因项目化课程改革需要,要求在非实训教室进行4节(3节)连上的课程,请各教学单位统一提交申请,并附课程改革要求的具体说明(参见附件);
8、各类课程排课时间段的设置:为避免各类课程在排课时间上产生冲突,各类课程的排课时间原则上设置如下:
课类 | 理论课 | 选修课 | 实训课 | 2017年级《体育(四)》 |
排课时间 | 周一至周五(1-6) | 周一至周五(9-12) 周六、周日(1-12) | 周一至周五(1-8) | 见下面具体安排 |
特别注意:
(1)2017年级《体育》(四)选项课:上课周次:5-16周;电信、物联网为周一下午7、8节,商学院、建工学院为周二下午7、8节,机电、艺术、汽车学院为周四下午7、8节。请各教学单位在排2017年级班级课表时,把以上时间空出。士官学院体育课由士官学院承担。
(2)所有的士官班7-8节课都不要排课,根据训练要求,下午14:00开始上课,所排教室原则上7-8节不能排其他课,士官学院排课用到的教室请士官学院提醒其他教学单位。
9、基础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合班课的设置:以上部门课程合班班级原则上相同(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如果是物流管理161和162合班, 那么数学课等如果需要合班,原则上也是这两个班级合班,其他课程以此类推);特别注意最好是同专业平行班合班。
10、关于选修课的上课时间说明
(1)1-8节按照学院作息时间表上正常的上课时间安排;
(2)9-10节的上课时间是18:00-19:30,中间可休息10分钟(铃声不统一设置),参照学院冬令作息时间表;
(3)11-12节是专门安排网络选修课的虚拟安排,实际不占用晚上时间及教室资源。
11、周三下午7-8节课:优先排学工处的主题思想教育课程,学工处排完以后可以排其它课;周三晚上是学工处社团活动时间,个别要晚上排课的教学单位请避开这个时间。
12、关于排课要求设置:除满足外聘教师、个别行政兼课教师要求外,原则上专任教师不应在系统中设置排课要求,教务处将严格监控。
13、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在机排前请做好准确的教学任务分配工作,原则上要避免课表排入系统后随意调换任课教师的情况。
14、各教学单位的教科研活动时间如下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周四下午;机电工程学院:周四下午;汽车工程学院:周四下午;物联网工程学院:周三下午;艺术设计学院:周三下午;商学院:周二下午;建筑工程学院:周二下午;士官学院:周三下午;基础部:周三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周四下午;。
15、其他参加各类例会人员名单及例会时间: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征求有关人员意见并在系统中设置要求。
16、聘请外聘教师:请各教学单位、部按“关于印发《外聘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制度(试行)》的通知”( 苏信院教〔2009〕30号文)精神聘请外聘教师,尽快落实教学任务。
17、排课进度安排:
(1)15周周五前各二级学院把进程表报教务处;
(2)16周周五前各二级学院把理论课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系统;
(3)17周周二前初排理论课课表,17周周五前完成理论课课表调整;
(4)18周周二前把所有实践课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系统并利用“辅助编排”完成实践课课表编排;18周周五前进行总课表微调。
18、录入教师:同一个教师请认准同一个工号;
19、其他与排课有关的事宜:教务处与各教学单位协商解决。
教务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