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老师:
根据学院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文件相关要求,在各位领导、老师的共同努力下,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请各位领导、老师再次核实,并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核实情况反馈至教务处顾卫华老师一点通邮箱(如有修改,请用红色字体标注)。
教务处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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