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二级单位领导、专业负责人:
根据2017年6月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开展学校品牌专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校内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及2017年6月相关通知,请做好各项工作调整,详见一点通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2月6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2017年下半年英语等级考试协调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培训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