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量与教科研工作量积分奖励管理办法(试行)》(苏信院教〔2016〕19号)相关要求,先开始进行2017年教学项目统计工作。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各教学建设项目、校级教师教学基本功项目和教改课题。
二、统计要求
1.各项目由各部门分管领导根据申报时汇总数据对附件:2017年教学项目荣誉与奖励表中的项目名称、级别、等级和负责人4项内容进行核实,奖励金额无需填写。
2.对于非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的比赛,提交过申请且被批准的项目可以列入本次统计,未提交过申请的项目不再补填不列入本次统计。
3.同一或相似项目申报不同级别的比赛,列入本次统计表,但奖励进行就高发放。
4.若有老师对自己参加的项目有疑问,请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汇总。我们将统一回复。
5.各教学单位若要补填项目,请在空表中汇总,并提交相关项目的获奖证书原件和电子稿。
请各部门与2018年1月4日前把统计情况反馈给教务处周老师。
教务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