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论证工作安排
各二级院部:
现将暑期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论证工作安排如下:
(1)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参照《2016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补充规定》和《关于制订2015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文件制定;
(2)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教学工作,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这项工作,认真审核把关;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动员教师广泛参与,集思广益;
(3)具体时间安排
1)7月6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将暑期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安排(附表)完成,报教科处宋蔚老师;
2)8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在组织各专业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初稿报教科处宋蔚老师;
3)8月8-9日,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工作;
4)8月20日前,各专业(群)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经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审批表》和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报送教科处宋蔚老师。
附件:
1. 《2016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补充规定》、《关于制订2015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与相关附件
2. 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安排表(7月6日报送)
教学与科研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