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关于印发2017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7】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7—2018学年在校在籍家庭经济贫困的2015级、2016级江苏籍学生;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拖欠学费现象。
二、申报金额: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支付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三、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8000元/人。根据省资助中心的要求今年的贷款预申请以应贷尽贷为原则,续贷(不是首次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江苏省以及外省)需要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上填写续贷说明,提交续待申请(参考模板见附件1如不填写,将续贷不成)。建档立卡学生凭借扶贫手册即可申请贷款,无需再提供其他贫困证明。
四、申请贷款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77779193永利贷款资格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2.各二级学院将《生源地高校院系导入学生信息模板》(附件3红色标注为必填项)(各负责资助老师可以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进省资助系统下载)导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后,提交学院审核。同时将《2017年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汇总表》(附件4)5月17日前发至蒋芬芬老师一点通。
3.学生工作处审核后,从系统中导出汇总名单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各二级学院进入系统打印贷款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统一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于暑假前发至贷款学生。
5.学生本人凭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国开行自行打印的续贷申请等材料,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受理后,学生将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分管辅导员处。
贷款时务必与申请表上填写的家长一起,带好贷款学生贷款证明(申请表)、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家长)等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无需复印)前往经办网点办理贷款,拿到合同及回执单时请仔细核对上面的所有信息,特别是院系、专业、学号等信息是否与申请表一致!
6.各二级学院将受理证明收齐后送交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负责将受理证明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审批、发放以及划付资金至学院财务。每年的12月中旬由学生工作处统一造表发放。
五、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于5月23日前完成申请、汇总和上报工作(附件1、2、3、4)。从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在学生申请贷款时应组织学习《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见学生手册),熟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见附件5)、支付宝还款(附件6)、支付宝还款介绍(附件7)做好诚信教育和贷后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获得贷款资助的学生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长期健康发展。
2.请各二级学院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细致的录入学生信息,保证每位符合条件的申贷学生都能够享受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贷款学生有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咨询,可与“国家开发银行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联系。
4.外省学生(首贷)如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只需6月底前拿《外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附件8)至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后,由学生带回至自己省县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5.专转本继续就读的贷款毕业生如果需要继续贷款,可凭借本科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贷款,贷款前需要在离校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申明,提交续贷申请。
附件1:续贷申请模板
附件2:学院贷款资格申请审批表
附件3:《生源地高校院系导入学生信息模板》(参考)
附件4:2017年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汇总表
附件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附件6:还款指南
附件7:支付宝还款介绍
附件8:外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4日
贷款简明流程:
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填写信息模板(注:续贷同学系统填写续贷申请学生处审核)——班主任辅导员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导入学生信息模板——学校审核——省中心审核——二级学院打印贷款证明—发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回当地(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签订合同)——学生拿“贷款回执”——学校凭“贷款回执”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系统——等待放款(一般12月中下旬到学校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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