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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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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国务院总理李强2023年4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政策措施,审议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决定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会议决定,继续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今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部分可再申请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会议强调,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已进入关键阶段,要不断优化完善相关稳就业政策,加大对吸纳高校毕业生数量多的企业的政策、资金支持,深入实施“三支一扶”等计划,推动应届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贷款免息: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可参考《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2〕110号)。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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