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5号)、《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27号)、《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苏财规〔2012〕26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二级部门申报、国资部门审核、组织评估鉴定、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现拟将学院已超过使用年限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大型教育设备报废处置,共计1台(套),原值总计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元),净值零元(¥0.00元)。其残值按规定处理。
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授权处置的要求,对该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现对拟报废的固定资产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2月13日-12月19日,对公示如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学校纪委办反映。联系电话:0510-83292005。
附件:拟报废大型教学设备明细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13日